本次调查无锡市南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石塘湾石狮路5 号,东侧为无锡市雪谷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南侧为无锡市双鹿电器机械有限公司,西侧为农田,北侧为丰舟门窗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参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排查企业内有潜在土壤污染隐患的重点场所及重点设施设备,将其可能通过渗漏、流失、扬散等途径导致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场所或设施设备识别为重点监测单元,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
根据资料总结和现场踏勘结果,将厂区分为2 个单元,单元A、单元B。本次监测方案共布设5 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5 个土壤样品,送检其中6 个土壤样品(包含1 个现场平行样)实验室;3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地下水样品8 个(包含2 个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 规定的45 项因子、pH 值、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监测因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表1 规定的35 项因子(不含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可萃取石油烃(C10-C40)。
土壤监测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 值在7.22-7.74 之间,六价铬、VOCS 和SVOCS 未检出。其余检出因子中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筛选值。本次采集所有土壤样品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数量级差异。
地下水监测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内采集的地下水样品臭和味、肉眼可见物、阴离子和成洗涤剂、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碘化物、镉、铁、六价铬、汞、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除枯水期地下水样品浊度外,其余检出因子中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IV 类水标准限值,且与对照点并未形成数量级差异。
依据合理的布点采样方案和数据分析结果,无锡市南方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能够反映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的真实现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总体良好,满足当前工业企业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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