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湖路南侧古城路东侧地块(简称“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开发区连湖路南侧、古城路东侧,地块占地面积为37373m2。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居民区(立发桥村)、河沟,未进行工业利用。2021年底项目地块内立发桥村拆除,随后项目地块闲置,目前地块内为空地。
根据《海安市立发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地块现东侧为迎宾路,隔迎宾路为汽车商贸城;地块外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地块进行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基于以上背景,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接受本次委托后于2023年12月底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在充分分析地块和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到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砷、苯并[a]、芘甲基叔丁基醚、铅、二氯乙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酸碱、氨氮和甲醛。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钻探深度为6.0m),4口浅层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为6.0m),并在地块内河沟处布设一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B1D1),在地块北侧约700 m处布设一个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深度为6.0m)。
样品检测委托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和第三方质控单位(平行实验室)共同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本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需要检测的因子除GB36600-2018所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和pH外,还需检测的因子为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氨氮、甲醛,其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仅进行地下水检测。沉积物(底泥)和地表水检测因子为GB36600-2018所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和pH、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氟化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其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仅进行地表水检测。
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对应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故评价标准选择GB 36600-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和沉积物(底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地表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项目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CopyRight © 2023 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2023028474号-1 网站维护: 常州网站建设-迅捷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