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地块概况
苏州市相城区北桥中学东侧、大圩娄路北侧、凤湖路西侧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北桥中学东侧、大圩娄路北侧、凤湖路西侧,占地面积47966.57m2,中心坐标为120.591393°(E),31.499737°(N)。
根据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等相关资料得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道路、河流和民房;2011年至2019年期间,地块内西侧和北侧先后建设了凤湖路施工项目部和北桥中学施工项目部,主要用于住宿和办公,并在项目施工完成后拆除;地块内民房于2018-2019年陆续拆迁,地块内河流于2020年左右回填并平整,经访谈了解回填土均来自拾鲤花园小区建设开挖土方。地块内历史至今未从事过工业生产。目前地块内为空地。
依据《苏州市相城区环漕湖及北桥综合功能区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用地性质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8号)中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背景,苏州富兴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青山绿水(苏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
1)地块内生产情况及污染识别
根据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民房、道路、河流和建筑工程项目部,地块内未经历过工业生产,产生潜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六六六、滴滴涕。
2)周边地块生产情况及污染识别
相邻地块及周边500m范围历史至今涉及主要8家企业。其中粮仓、沙石场码头、 蓝和风冶长文旅产业园与项目地块相邻,根据污染识别分析,其对项目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其他企业主要位于项目地块外西北侧,距离项目地块均较远,且无重污染行业企业,中间有河流、农田、道路、民房等阻隔,对项目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途径主要为大气沉降。周边地块识别到的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脂类、苯乙烯、丙烯腈、聚丙烯。
(3)采样监测方案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历史使用过程简单,主要为农田、民房、河塘、项目部(仅办公、住宿),无潜在污染的重点关注区域,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将地块分成 若干面积相等的监测单元(70m×70m),同时结合实际采样条件进行点位布设。本次调查地块内合计布设12个土壤采样点(编号T1-T12,全部为柱状土点)、4口地下水监测井(编号X1-X4)。地块外西北侧未受污染的区域布设水土共井对照点(DT1DX1)。调查组委托常建科(江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采用QY-100L型土壤和地下水取样修复一体钻机完成现场钻探工作;样品采集由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执行;样品采集完后,采样员将所有样品现场封存后及时送至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和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平行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分析。
结合检测方法及污染物毒性,本项目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45项必测参数和pH值、石油烃(C10-C40)、六六六、滴滴涕、邻苯二甲酸脂类、丙烯腈。
我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苏州市相城区北桥中学东侧、大圩娄路北侧、凤湖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调查工作。
(4)调查结果
(1)土壤污染评价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检出指标与对照点样品检出指标一致,且检测结果无明显差异。地块内36个土壤样品,其pH值处于7.22~8.19之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地块内土壤样品不存在酸化和碱化情况。土壤检测指标中有铅、镉、铜、镍、汞、砷、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因子均未检出,所有检出因子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污染评价结果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6~7.8,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水标准;地下水检测指标中有铜、镍、砷、铅、镉、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铜、镍、砷、铅、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项目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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