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
南闸街道紫馨路西、南闸医院北、丰收河东侧地块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南闸街道紫馨路西、南闸医院北、丰收河东侧,总占地面积2437m2。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民房,后地块内民房拆除。地块内现为临时停车场。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A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无锡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调查报告。江阴市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委托江苏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当前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布点方案和检测指标
我司接到业主委托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项目采用“系统布点法”进行点位的布设,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合计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编号T1-T4),地下水采样点3个(编号X1-X3),底泥采样点1个(编号D1),地表水采样点1个(编号B1),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T1)、地下水对照采样点1个(编号DX1)。土壤采样点钻探深度设置为6m,每个点位采集4个土壤样品。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设置为6m。土壤、底泥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常规指标35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其他潜在污染物锑、银、苯胺类、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本45项、其他潜在污染物锰、铬、锑、银、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
采样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pH范围为7.47-8.15,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银、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甲苯、1,2-二氯苯。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甲苯、1,2-二氯苯检出值均小于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银、锰检出值小于《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地块内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水样品pH值范围为7.0-7.4,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包括浊度、铜、镍、砷、铅、锑、铝、锰、钠、硫化物、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总硬度、挥发酚、氨氮、氯化物(Cl-)、硝酸盐(NO3-)、硫酸盐(SO42-)、石油烃(C10-C40)、肉眼可见物、臭和味。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浊度、肉眼可见物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Ⅴ类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检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底泥样品pH为7.78,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底泥样品检出指标包括铜、镍、铬、镉、铅、汞、砷、锑、总氟化物、锰、挥发酚、石油烃(C10-C40)。其中铜、镍、镉、铅、汞、砷、锑、挥发酚、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小于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总氟化物、锰检出值小于《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30/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酚暂无评价标准,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近。
地下表水样品pH值为7.4,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地表水检出指标包括铜、镍、砷、铅、铬、锑、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其中铜、砷、铅、氟化物检出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镍、锑检出值符合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小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暂无评价标准。
综上,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医疗卫生用地(A5))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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