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Y4 号地块位于江苏省无 锡市江阴市云亭街道花山村应天河东、绮山湖西侧,总占地面积 136.88 亩,约 91253m2。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地块历史上为花山村西湾头、外河村、学校、农田、树林和水 塘。2006 年,地块内学校改为江阴市云亭双凯五金加工厂,为家庭 式工厂,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翻新。2021 年,地块内外河村拆除。 2022 年,地块内花山村西湾头拆除,遗留有部分民房,地块西侧边 界处水塘回填,根据人员访谈信息,回填土为地块内土壤。2023 年, 地块内原江阴市云亭双凯五金加工厂拆除。地块内现为农田、树林、 水塘和空地,遗留有部分民房。 地块周边历史上为村庄、农田和河流。地块东北侧约 500m 处为 采石场,地块东侧先后分布有多家工业企业,包括小型机加工厂、 大顺纺织、江阴市叶叶窗帘加工厂、江阴茂焱新园林绿化管理有限 公司、江阴市天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市煜翔塑料科技有限公 司和江阴市云亭飞扬木门加工厂。地块东侧 400m 处分布有江阴市百 益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和 1 家小型油桶厂。地块东南侧先后分布有多 家工业企业,包括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 公司、江阴宏泰化工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康佳织布厂、江阴市云亭曦 龙织布厂等多家小型纺织厂。2003 年,地块东南侧江阴市康佳织布 厂关闭。约 2008年,地块东侧小型机加工厂关闭。约 2016年,地块 东侧大顺纺织关闭,地块东侧江阴市百益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小型油桶厂拆除。2017 年,地块东北侧采石场处开始修建白屈港绮山湖 应急水源地,地块东南侧江苏阳光云亭热电有限公司拆除。2021 年, 地块周边村庄开始陆续拆除。2022 年,地块东侧江阴市天鸣包装材 料有限公司、江阴市煜翔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拆除。2023 年,地块东 侧江阴市云亭飞扬木门加工厂拆除,地块东南侧江阴市宏泰化工有 限公司、江阴市云亭曦龙织布厂等多家小型纺织厂拆除。 现地块周边村庄均已拆除。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大部分已关闭拆 除。地块北侧为虎宕浜,隔河为空地、树林。地块东侧为树林、空 地、江阴市叶叶窗帘加工厂和江阴茂焱新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隔树林和企业为江阴市绮山应急备用水源地(绮山湖)。地块东南侧 为应天河、白屈港、半月浜,隔河为空地、江阴绮星水泥有限公司。 地块南侧为应天河,隔河为树林。地块西侧为应天河,隔河为树林、 绮山森林公园。 在充分分析地块和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地块内及 周边区域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造成潜在污染,为进一步了解项目地 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需要对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 36个,地下水监测井 11口。 在地块外布设 4个土壤对照点和 1个地下水对照点。此外在地块内外 共计布设底泥监测点 6个,地表水监测点 6个。土壤、底泥检测指标 包括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 36600-2018)基本 45 项(包括潜在污染物砷、苯、甲苯、 二甲苯、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 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锑、氟化物、丙酮、丁 酮、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基 本 45 项(包括潜在污染物砷、苯、甲苯、二甲苯、苯胺、苯并[a]蒽、 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 [1,2,3-cd]芘、萘)、《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常规指 标 35 项(不包括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包括潜在污染物氟化物、 硫化物、硫酸盐)锑、丙酮、丁酮、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 指标包括 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基本 45 项(包括潜在污染物砷、苯、 甲苯、二甲苯、苯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锑、氟化物、硫 化物、硫酸盐、丙酮、丁酮、石油烃(C10-C40)。
(1)土壤评价结果
土壤样品 pH 范围为 6.04-8.82,部分样品存在轻度碱化的情况。 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包括汞、砷、铅、镉、铜、镍、锑、石油烃(C10- C40)、总氟化物和2-丁酮。其中汞、砷、铅、镉、铜、镍、锑、石油 烃(C10-C40)检出值均小于 GB 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 氟化物检出值小于《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丁酮检出值小于《河 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评价结果
地下水样品 pH 值范围为 7.2-7.8,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检出指标包括 浊度、铜、镍、铅、硒、锑、铝、铁、锰、钠、锌、硫化物、耗氧 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总固体、色度、总硬度、挥发酚、氨氮、氟化物(F -)、氯化物(Cl-)、亚硝酸盐(NO2 -)、硝酸盐 (NO3 -)、硫酸盐(SO4 2-)、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石油烃 (C10-C40)检出值小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 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指标 检出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 值。
(3)底泥评价结果
底泥样品 pH 范围为 7.89-8.06,不存在酸化和碱化的情况。底泥 样品检出指标包括汞、砷、铅、镉、铜、镍、锑、石油烃(C10-C40)、 总氟化物。其中汞、砷、铅、镉、铜、镍、锑、 石 油 烃 (C10-C40) 检出值均小于 GB 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氟化物检出值 小于《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4)地表水评价结果
地下表水样品 pH 值范围为 7.9-8.3,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地表水检出指标包括铜、铅、砷、 锑、六价铬、硫化物、硫酸盐(SO42-)、石油烃(C10-C40)。其中铜、 铅、砷、六价铬、硫化物检出值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限值。锑检出值符合 GB 3838-2002集中式生活 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硫酸盐(SO42-)检出值符合 GB 3838-2002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石 油烃(C10-C40)暂无相应评价标准。
综上,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相关评价标准限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 类标准限值及相关 评价标准限值。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二类居住 用地(R2))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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