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概况
连湖路南侧古城路西侧地块位于南通市海安市城东镇连湖路以南、古城路以西、文博路以北、江淮路以东,占地面积32670m2,约合49亩。项目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村庄、学校、医院、城东广电中心、政府办公楼、道路、空地,未曾经历工业生产。2023年12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现状为海安立发医院、城东广电中心、空地、道路。
根据《海安市立发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地块进行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基于以上背景,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了解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并对后续土地开发利用给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12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收集了地块内与污染状况调查相关的资料。
采样检测工作内容
项目地块内共计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1个(编号T1~T11,钻孔深度6.0m),地下水采样点3个(编号X1~X3,建井深度6.0m)。在地块西北侧边界外约1.2km处布设1个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编号DT1 DX1),采样深度与地块内保持一致。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确定检测项目包括pH值、GB 36600-2018表1中基本45项(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甲醛、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仅针对地下水样品)。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R2),对应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故评价标准选择GB 36600-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连湖路南侧古城路西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于2024年1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场采样及实验室检测公司工作于2024年1月至2月进行。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在7.55~8.87之间(对照点土壤样品pH值为8.30~8.81),部分土壤存在轻度碱化;地块内土壤样品铅、镉、铜、镍、汞、砷、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甲醛、苯胺、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有检出(对照点土壤样品铅、镉、铜、镍、汞、砷、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甲醛有检出),其他均未检出,检出项检出值均低于GB36600-2018及相关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在7.1~7.3之间(对照点地下水样品pH值为7.3),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铜、镍、砷、铅、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硝基苯8项(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仅检出铜、镍、砷、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氨氮6项);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他检出项检出值均低于(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本地块土壤样品各检测项检出值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各检测项检出值均低于本项目评价标准限值。综上,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均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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