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应在网站或通过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2)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吴大道1号。企业在梅港和江南运河交汇处往南,梅港河两岸各建设3座码头(5-10号,共6座),在二贤河和江南运河交汇处建设1座3号码头和1座热电厂码头。
2022年3月29日,本项目5-10号和3号码头通过专家组验收。2023年7月,热电厂码头开始进行改造,2024年4月,热电厂码头改造完成,具备了验收条件,热电厂码头设有2个500吨级泊位,2台吊机,配备雾炮车和干雾除尘装置等,具备年吞吐焦煤20万吨的能力。本项目根据要求作出以下公示:
(一)竣工日期
热电厂码头:2024年4月
(二)调试时间
热电厂码头:2024年4月-5月
(三)公众索取信息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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