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热电厂码头部分)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热电厂码头部分)
2、建设单位: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吴大道1号(热电厂码头位于江南运河和二贤河交汇处)
4、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29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热电厂码头部分)自主验收验收意见.pdf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热电厂码头部分)签到表.pdf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热电厂码头部分) - 终稿.pdf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码头整治提升改造项目(热电厂码头)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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