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目湖校区三期(南区)文理学科教学综合楼地块位于常州溧阳市古县街道南大街西侧、燕山南路东侧、南航建成区南侧,总占地面积约68472m2,约合102.7亩。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养殖鱼塘和地表水体。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溧阳市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自湖校区三期(南区)文理学科教学综合楼项目规划选址位置图》,本地块规划为高等院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地块进行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
我公司接受本次委托后于2024年7月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在充分分析地块和周边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第一阶段调查识别到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包括:铜、锌、锰。
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土壤点位布设。地块内共计布设16个土壤柱状土采样点(钻探深度为6.0m)、5口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为6.0m),并在地块内北侧水塘处布设1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于地块内南侧布设2个地表水/底泥采样点。考虑到本项目地块存在大量回填区域,因此本次调查在项目地块内针对回填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快筛深度为1.5m,每个点位共快筛3个样,快筛点位共计布设33个。
样品检测委托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的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和第三方实验室(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实验室分析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本次调查土壤、底泥、地表水、地下水样品需要检测的因子除GB36600-2018所要求的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地表水为石油类)和pH外,还需检测的因子为锌、锰。
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和沉积物(底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及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及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地表水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项目地块符合第二类用地(高等院校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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