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
本地块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花北路与虹桥路交汇处西南侧,占地面积160275 m2,约合240.41亩。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居民区与灌溉沟渠,地块内南侧于2021至2022年曾建周边小区的工程项目部(约7700m2)。目前地块内为农田、空地和灌溉沟渠,构筑物已全部拆除,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和配套幼托用地、公园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无锡市2024年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4年3月)等要求,土地利用性质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需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背景,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江阴市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对项目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于2024年3月编制《乐途路东、花北路南、虹桥路西、谢北路北(新中医院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本项目现场钻探工作由江苏中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现场采样工作由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完成,现场采样过程中,调查组技术人员全程陪同监督,以确保整个采样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实验室检测分析由具有CMA资质的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和苏州环优检测有限公司完成,委托具有CMA资质的单位江苏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实验室外部质控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内布设104个现场快速检查点(T1~T104),另布设6个深层土壤监测点(T105~T110,钻探深度为6.0 m)和4口浅层地下水监测井(X1~X4,建井深度为6.0 m),作为地块相邻企业(江阴市宏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江阴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和地块边界的验证性检测点;地块边界外南侧约40 m处未受干扰的裸露土壤布设1个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对照点(DT1DX1,钻探深度为6.0 m),西南侧、西侧、东北侧未受干扰的裸露土壤各布设1个表层土对照点(DT2~DT4采样深度为0.5 m)。在地块内灌溉沟渠入水口、出水口及中部各布设1个地表水及沉积物采样点(B1D1~B3D3)。
本次调查土壤和沉积物检测指标包括pH值、GB 36600-2018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铅)、总铬、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GB 36600-2018基本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铅)、总铬、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地表水为石油类)、甲基叔丁基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检测结果与评价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7.69~8.5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部分土壤样品存在轻度碱化情况;检测指标中有汞、砷、镉、铅、铜、镍、铬、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余检测指标均未检出。其中铬的检出结果未超过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892-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地块内地下水样品pH值为6.8~7.6,地下水样品中有铜、镍、砷、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烃(C10-C40)检出。其中石油烃(C10-C40)的检测结果未超过上海市地方标准(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调查结果,项目地块土壤所检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及相关评价标准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及相关评价标准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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